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破除以药补医机制 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——伊春市中心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
作者:佚名    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    点击数:535    更新时间:2017/2/27

根据深化医药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《关于城市公立医院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改革的通知》文件要求,伊春市中心医院自11月14日零点开始,取消药品加成,实行零差率销售。

 

作为全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,为确保及时准确地实施和推行药品零差率,伊春市中心医院加强组织领导,严格按照医改政策要求,组织财务科、药剂科、信息中心等相关科室进行研究部署,在不耽误患者用药的前提下,利用三天时间对全部药品按零差率进行调整价格,下调金额达到176万元。伊春市中心医院承诺这部分药品差价全部让利于患者,从而减轻患者看病负担,切实缓解林都百姓“看病难,看病贵”问题。

伊春市中心医院将继续以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为切入点,破除“以药养医”,通过处方点评等方式规范临床合理用药,遏制过度治疗,切断利益链条,实施阳光收入,使医院回归公益性。

医院地址:伊春市伊春区新兴路25号。

乘车路线:市内乘1路、3路、8路、10路、13路至中心医院站点下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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